Page 89 - 《展商之家》第3期
P. 89
CHINTO INSTITUION 最新政策 | 熱烈祝賀深圳經濟特區(qū)建立 40 周年專刊
本地電商平臺貢獻獎勵最高 1000 萬元
在加速發(fā)展大型電子商務平臺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加速培育本地法人電子商務平臺、加大力
度引進大型電子商務平臺、加大對電子商務平臺投資力度的條款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對符合條件的“本地法人電子商務平臺”將給予五大支持:一是融資獎勵,
按企業(yè)獲得風險投資、戰(zhàn)略投資或上市融資融資額的 1% 給予獎勵,每年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;二
是辦公用房扶持,對在本市無自有辦公用房,租用自用辦公用房(不包括附屬設施和配套用房)的,
每年按其自用辦公用房租賃合同金額的 50% 給予補助,每年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;三是貸款貼息,
對企業(yè)用于經營的銀行貸款按其支付利息的 50% 給予貸款貼息,每年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;四是
新技術、新模式應用扶持,對企業(yè)應用新技術、新模式的項目按其實際投資額的 30% 給予財政資金
資助,每年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,投資額包括研發(fā)、軟硬件購置費用等;五是貢獻獎勵,對企業(yè)納
入我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(tǒng)計的網絡零售額首次超過 200 億元、100 億元、50 億元的,分別給
予 1000 萬元、800 萬元、300 萬元的獎勵。
同時,加大力度引進大型電子商務平臺,給予落戶項目投資扶持;引進的大型電商平臺企業(yè)在深
注冊一年后,符合條件的可享受“培育本地法人電子商務平臺”的相關政策。
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