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0 - 《展商之家》第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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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政策 | 熱烈祝賀深圳經濟特區建立 40 周年專刊 CHINTO INSTITUION
加速建設一批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
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應用方面,《若干措施》提出加速建設一批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、扶大扶
強一批電子商務應用企業、深化和豐富電子商務應用、鼓勵企業市場拓展的條款。
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勵各區(含新區、深汕特別合作區)結合自身發展特點,打造一批具有一
定規模、產業配套齊全、多功能、多業態的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。支持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園區申
報國家或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,對獲批成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,一次性獎勵 300 萬元,
對獲批成為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的,一次性獎勵 150 萬元。
同時,鼓勵通過自營平臺或第三方平臺開展網絡零售,對首次納統并超過 5000 萬元的企業,
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;對網絡零售額超過 10 億元的企業,每增長 5000 萬元網絡零售額,獎勵 50
萬元,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。
對協會或企業與國內外各大知名網絡平臺合作并且專門為服裝、消費電子、珠寶等深圳優勢產業、
時尚產業建立電商直播基地的,按其投資額的 50% 給予補貼,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;對協會或企
業集合深圳優勢產業企業,在第三方平臺開設深圳商城,銷售深圳制造、深圳品牌商品的,對其平
臺入駐費用和宣傳推廣費用的 50% 給予補貼,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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